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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复学
发布时间:2019-03-28浏览量:44295

服务描述




一、学生申请休学(因病或创业等原因)或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经教学工作部批准,可以休学。

二、休学期间,学生不能参加课程考试等教学活动,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三、学生应于休学期满前一个月内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教学工作部批准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服务流程




1.休学办理流程

在校生因病或创业等原因,可以申请办理休学。提交休学相关纸质材料时,休学证明材料必须按照要求粘贴在休学申请表背面(如因病休学的学生,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本人下载打印并认真填写《纽约国际最新网站休学申请表》、《纽约国际最新网站休学证明书》这两项材料;

(2)学生家长其中一方签署意见;

(3)学生班主任审核签字;

(4)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

(5)教学工作部领导审核签字;(联系人:刘浩,联系电话:0532-83181973)

(6)财务部审批备案,并将材料转给教学工作部学籍科;(联系人:孙辉朋、闫宗凤,联系电话:0532-83175188)

(7)教学工作部学籍科将相关纸质材料分发给二级学院等部门,并第一时间在学信网上进行休学标记。

2.复学办理流程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期满申请复学的,应于休学期满前一个月内持有关证明(如因病休学的学生,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相关证明必须按照要求粘贴在复学申请表背面。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复学条件,合格后办理复学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本人下载打印并认真填写《纽约国际最新网站复学申请表》、《纽约国际最新网站复学通知单》这两项材料,材料中需要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的内容,由学生所在学院的学籍老师协助办理;

(2)学生家长其中一方签署意见;

(3)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

(4)教学工作部领导审核签字;(联系人:刘浩,联系电话:0532-83181973)

(5)财务部受理备案,并将材料转给教学工作部学籍科,学费收缴调整后学籍信息方可更新生效;(联系人:孙辉朋、闫宗凤,联系电话:0532-83175188)

(6)教学工作部学籍科(联系人:陈国妮,联系电话:0532-83182085)将相关纸质材料分发给二级学院等部门,并第一时间在学信网上进行复学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