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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
发布时间:2019-03-28浏览量:43046

 服务描述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学:

    1.在最长弹性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2.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经查实,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报考其他学校的;

3.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逾期一个月未办理继续休学或复学手续的,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4.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严重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5.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或者累计旷课60学时以上的;

6.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7.参加校际交流合作项目,逾期未归的;

    8.经学校认定应予以退学的其他情形。

服务流程


           1.学生本人下载打印并认真填写《纽约国际最新网站退学退费审批表》,另外还需要学生本人写一份详细的退学申请,学生本人签字后,需要父母其中一方在退学申请上签字;

2.学生所在学院相关老师及领导审核签字;

3.招生就业处领导审核签字(联系人:刘常江,联系电话:83177777),新生报到期间退学需要找招生部门签字,学籍注册后办理退学不需要招办领导审核签字;

4.一卡通相关领导审核签字(联系人:陈文萍,联系电话:15966901599);

5.图书馆相关领导审核签字(联系人:孙瑜,联系电话:0532-58083092);

6.教学工作部相关老师及领导审核签字(联系人:李英,联系电话:0532-83181973);

7.学生工作部相关老师及领导审核签字(联系人:赵国光,联系电话:0532-83175288);

8.学院分管领导审批(联系人:刘继新,联系电话:0532-58083099);

9.财务部相关老师及领导审核签字(联系人:丁天英,联系电话:0532-83175188),办理退学退费相关事宜,审核结束后财务部将材料转给教学工作部学籍科;

10.教学工作部学籍科(联系人:陈国妮,联系电话:0532-83182085)收到材料后第一时间予以注销学籍,并将相关纸质材料发给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进行备案;

11.退学处理结束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学工作部学籍科负责整理完善学生档案,加盖档案密封章由学生带走;与此同时,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学工作部学籍科还需要落实该生户口是否在入学时已迁到学校,如果开学初已经迁到学校,退学时务必把户口迁走,由教学工作部学籍科协助办理迁户手续;

12.学生因重新参加高考等需要学校开具退学证明的,联系教学工作部学籍科陈国妮老师办理,联系电话:0532-83182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