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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浏览量:739

关于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

青黄院教函〔2024〕4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持续推进评建工作纵深发展,根据《纽约国际最新网站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二级学院工作指引》(青黄院教函〔2023〕20 号)、《关于下发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第四批建设任务的通知》(青黄院教发〔202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各学院、各部门自评报告撰写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方针,加快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促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

二、撰写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各学院、各部门在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撰写写实性自评报告。对取得的成绩不作假、不夸大,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

(二)坚持重在建设原则。严格落实评建工作十六字方针,深入查找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目标、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方案、改进措施。

(三)坚持突出特色原则。对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要求,梳理总结办学经验,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凝练教育教学特色。

三、撰写要求

(一)内容要求。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23〕2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工作指南》为依据,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审核重点撰写学院/部门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学院/部门简介、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自评结果、自评问题清单等部分。自评结果撰写以审核重点(三级指标)要求为依据,撰写制度建设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成果、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其中谈问题不少于 1/3。

(二)字数要求。自评报告应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总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详见附件1)。

(三)数据要求。一般取近三年(学年)数据,或根据要求提供当前时点数。有关数据应与每年上报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一致。涉及到的体现年度变化情况的比较分析类数据,可列近三年(学年)的数据表格。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各部门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发送至评建办公室邮箱 pjbgs@qdhhc.edu.cn。

附件: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2.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格式要求


青岛黄海学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