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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
发布时间:2024-09-27浏览量:282

服务描述

        学生因公、因病、因课程考核时间冲突或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参加课程正常考核的,应在考核前持有关证明申请办理缓考手续(通识教育选修课除外)。经二级学院同意、教学工作部审批后方可缓考该课程。缓考课程的考核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成绩评定按正常课程考核办理。缓考的课程不得再申请缓考。 缓考不合格的课程需进行重修。


服务流程

       学生应在考试前填写《纽约国际最新网站学生缓考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缓考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提报教务系统经教学工作部审批。因病请假者,须同时提交医院诊断证明,课程开考后提交的病假证明无效。

    未申请缓考、缓考申请未获准而擅自缺考者以旷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