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校园电动车安全出行规范使用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15浏览量:9925

亲爱的同学们:

我有一只小电驴,我天天都在骑……”,校园里除了忙碌的大家,还有一大批忙碌的电动车,虽然它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出行,但是也给我们的校园交通秩序带了诸多隐患。为了确保人与电驴的和谐共处,学校决定对全校的小电驴来一场安全教育,这就需要我们大家一起来参与,让校园生活变得又酷又安全!你准备好了吗?

1.遵守法规和校园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校园内骑行电动车不允许载人(12岁以下儿童除外),而且需要佩戴头盔;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实施条例》。同时,要严格执行当地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对电动自行车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2.购买标准电动车、悬挂车牌,确保车辆合法安全。确保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日常检查车身的牢固性,确保各零部件齐全有效,不随意改装电动自行车关键部件,保证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同时,请将校园车牌悬挂于车体醒目位置,不伪造、挪用、转借、擅自变更。切勿使用虚假车牌,如果有此类情况,请尽快妥善处理。

3.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行车。严格遵守校园交通规则。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务必减速慢行并礼让路过行人。请主动避让行人和其他非机动车辆,同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标识和标线的规定,不得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超员载人,或者拖带其他车辆行驶。熟悉行驶路线,在规定的车道内靠右侧行驶。当需要转向时,请打开转向灯,并尽量避开人员集中活动区域。

4.校园内有序停车,不占用通行区域。在校园内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停车的这种不文明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同学们正常的生活安全和校园秩序安全,造成交通拥堵。电动自行车只允许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内场所、交通主干道人行道、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以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校园内具体停放地点:南区学苑餐厅南侧车棚、博士楼停车场西侧车棚、7#公寓北侧、原幼儿园活动场地;北区图书馆南侧停车位;西区知韵楼360展厅西侧停车位;1516号公寓楼北侧;18—21号公寓楼西侧广场沥青路。)

5.在指定区域充电,避免违规充电方式。在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处充电。不把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带入建筑物内充电,不以私接电源、私拉电线、插线板等方式违规充电或使用三无、假冒、伪劣产品进行充电,避免下雨天充电和过度充电。(充电桩场地公示:图书馆南侧安装充电桩30台立柱设备,共计60个充电端口;西区知韵楼安装45台立柱设备,共计80个端口;西区15#16#宿舍楼北侧场地安装50台立柱设备,共计100个端口;学苑餐厅南侧车棚放置12台壁挂设备,共计120个端口;博士楼放置5台壁挂设备,共计50个端口。)

6.不随意触发车辆警报器,避免制造校园噪音。在校园停车时尽量不开启车辆警报器,以免无故触发警报,干扰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停车后带走车上物品,并锁好车头锁和车轮锁。

7.警惕违规行为,自觉承担责任。自觉接受学校相关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生逆行超速、违规停放、交通安全事故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应当自觉接受学校批评教育、警告、没收通行证、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校等处罚措施,如造成安全事故,则需依法接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为了广大师生安全考虑,学校决定不再增加新车并逐步减少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数量,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学校规章制度。

同学们应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文明驾驶,注意安全;若有违规、违法行为本人应承担一切后果。

校园安全出行,关乎每一位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我们的未来。让我们共同携手,管好我们的小电驴,为创建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初审:孙小南 复审:张龙洁